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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閩南語常用詞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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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年度客家語中級及中高級認證研習

宜蘭縣 106 年度 客家語中級及中高級認證研習計畫 壹、依據: 一 、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5 月 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50044925B 號 令修正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、縣〈市〉推動國民中小學 本土教育要點」。 二、 宜蘭縣 106 年度 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 實施計畫 。 貳、目的: 一、透過客家語認證教學研討,提高國中小師生通過客家語認證比例。 二、 推動客家語教育,闡揚客家文化,增進師生客家語傳承及表達能力。 三、 激發師生珍惜先民文化遺產與鄉土文化特色,共創祥和現代社會。 參、辦理單位: 一、指導單位: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、主辦單位:宜蘭縣政府 三、承辦單位:宜蘭縣三星鄉憲明國民小學 肆、研習日期: 106 年 7 月 10 〜 12 日(星期一 ~ 三) 8 : 3 0 - 17 : 0 0 。 伍、研習地點:宜蘭縣三星鄉憲明國小 2 樓禮堂。 陸、參加人員: 一、有開辦客家語教學之學校。 二、對客家語教學有興趣之客家鄉親及人士。 三、本縣各國中小 4~9 年級學生 ( 有修習客家語課程為優先 ) ,請各校踴躍推薦學生報名參加。 四、本研習預定 40 個名額,額滿為止。 柒、報名時間及方式:學校教師請於 即日起 至 6 月 23 日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 ( 研習代碼: 2206489) ; 另本縣 4~9 年級學生及對客家語教學有興趣之客家鄉親及人士,請以報名表 ( 附件二 ) 傳真報名。 捌、研習課程:如附件一 玖、經費概算表:詳如經費概算表。 拾、辦理本項工作及參加人員請給予公假登記。 拾 壹 、敘獎:辦理本次研習之工作人員,請承辦學校本權責敘獎; 另依據「宜蘭縣政府所屬學校校長教師及所屬人員獎懲裁量基準」訂定之獎勵措施,通過行政院客委會辦理之客家語能力認證中高級考試者,嘉獎 2 次 。 拾貳、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( 附件一 ) 宜蘭縣 106 年度客家語中級及中高級認證研習課程表 時間 7 月 10 日 (星期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