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閩南語俗諺系列(五)~~失志
客家 「112 年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-客語對話能力試辦計畫」 簡章 一、 目的 (一)為引導學生在校園中使用客語溝通,讓客語逐漸成為校園生活語 言。 (二)透過競賽方式引導同儕學生互相講客、說客,增加使用客語的頻 率,藉以提升年輕後生講客能力。 二、 主辦單位:客家委員會 三、 承辦單位:銘傳大學 四、 參加對象與組別 (一)國小學生組:就讀公私立國小且未滿十五歲之學生或相當於國小 階段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。 (二)國中學生組:就讀公私立國中、高中附設國中部、國中補校且未 滿十八歲之學生或相當於國中階段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 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。 (三)高中學生組:就讀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日、夜間部與進修學校且 未滿二十歲、五專前三年學生、相當於高中階段之高級中等以下 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,無學籍者應由該直轄市、縣 (市)主管機關發給學生身分證明文件。 (四)各縣市公私立國民小學、國民中學及高中學生均可依競賽組別報 名參加。 (五)各團隊以校為單位,並以同腔調為原則(若有需要,可跨腔調組 隊)。 (六)組別 1. 國小中年級組:就讀國小 3-4 年級學生。 2. 國小高年級組:就讀國小 5-6 年級學生。 3. 國中組:就讀國中學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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